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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体灭火防护区隔墙或外墙上的门窗有哪些要求

文章来自:气灭系统网 发布时间:2025-06-05 15:57:32

根据--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,气体灭火防护区隔墙或外墙上的门窗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,以确保灭火系统有效运行及人员安全:

一、耐火性能要求

  1. 耐火极限

    • 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.5小时,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.25小时

    • 目的:确保围护结构能抵御初期火灾,维持灭火剂在防护区内的有效浓度,达到规定的浸渍时间(如七氟丙烷系统需保持浓度至少10分钟)。

  2. 耐压性能

    • 围护结构及门窗需能承受不低于1200Pa的内压

    • 原因:灭火剂喷放时,防护区内压强会迅速增加,若结构承压不足,可能导致灭火剂流失或火灾蔓延。

二、封闭与泄压要求

  1. 全封闭要求

    • 除泄压口外,防护区所有开口(包括门、窗、防火阀等)必须能自动关闭

    • 例外:若需设置敞开孔洞(如工艺开口),必须配备手动和自动关闭装置,并在灭火剂喷放前关闭。

  2. 泄压口设置

    • 全封闭防护区必须设置泄压口,且宜位于外墙,泄压口面积需根据系统设计计算确定。

    • 特殊要求:七氟丙烷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设在防护区净高的2/3以上,以避免灭火剂快速流失。

三、通风与排烟要求

  1. 灭火后通风

    • 地下防护区及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,必须设置机械排风装置,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下部并直通室外。

    • 通风次数:通信机房、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,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少于每小时5次,以排除残留灭火剂。

  2. 自然通风条件

    • 地上防护区若有开启外窗,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设置机械排风,但需确保灭火后能及时通风。

四、安全疏散要求

  1. 疏散通道与出口

    • 防护区应设保证人员在30秒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,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,并具备自行关闭功能。

    • 疏散门要求: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,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能迅速撤离。

五、其他规范要求

  1. 防护区划分

    • 宜以单个封闭空间为单位划分防护区。若需合并(如吊顶与地板下同时保护),则对合并区域的耐火极限无额外要求。

  2. 面积与容积限制

    • 管网灭火系统:单个防护区面积不宜超过800平方米,容积不宜超过3600立方米

    • 预制灭火系统:单个防护区面积不宜超过500平方米,容积不宜超过1600立方米

六、特殊场景补充

  • 含可燃物场所:如固体深位火灾防护区,除泄压口外的开口需在灭火剂喷放前自动关闭。

  • 低温环境:防护区-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-10℃,以确保灭火剂正常喷放。

总结

气体灭火防护区的门窗设计需综合平衡耐火、耐压、封闭、泄压、通风及安全疏散等多方面要求。实际工程中,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设计施工,并严格通过消防验收,以确保系统有效性和人员安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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